内部稽核
独立董事、监察人、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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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独立董事、监察人及会计师至少每年2次定期会议,会计师就本公司财务状况、海内外子公司财务、整体运作情形及内控查核状况向独立董事及监察人报告,并针对重大调整分录及法令修改有无影响帐列表示充分沟通。(若遇重大异常事项时得随时召开会议)
  • 02

    监察人委任会计师审核本公司财务报表并出具查核意见书供监察人参酌。

  • 03内部稽核主管、独立董事及监察人至少每季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就公司内部稽核执行状况及内控运作情形提出报告,若遇重大异常事项时得随时召开会议。
歷次獨立董事、監察人及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2016-11-08
  • 会计师独立性
  • 年度查核规划
  • 新式查核报告-预拟关键查核事项
  • 证管法令更新
  • 税务法令更新
歷次獨立董事、監察人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2016-11-08
  • 例行稽核作业状况报告
  • 内部稽核发现情形之沟通